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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2018年司法辅助人员招聘方案

日期:2018年07月12日 浏览:

因工作需要经武陵源区人民法院院党组研究决定,决定公开向社会招聘法官助理三名特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梅中才任组长;区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办主任彭涛任副组长其他区法院班子成员为成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游庆任办公室负责人,龙钰、何元芫为成员具体负责招聘的组织、协调、保障及日常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法律专业毕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含应届毕业生);

319831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身高165厘米以上女身高155厘米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报名条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其他不宜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8711—713

2.报名地点:武陵源区人民法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武陵源区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3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随报随审方式收到报名表后进行初步审查,初审合格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法律基础知识。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的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

面试地点设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四)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60%)和面试成绩(40%)的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视为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出现体检不合格者从未入选者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聘用职位的要求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

招录办公室根据体检、考试、面试、考察等情况拟定招聘人员名单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后决定招聘人员,人员确定后在武陵源区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与委托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暂定1试用期为1个月表现优秀的期满可以续聘。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上岗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人员工资及待遇:工资2000/+绩效奖金单位缴纳三险一金,绩效奖金根据本院有关规定执行免费提供早中晚餐,提供住房。

)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

(三)招聘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报名者提交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和照片不予退还。

(五)具体招聘事项由招聘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5618287


附:1武陵源区法院2018年司法辅助人员招聘职位表;

2、武陵源区人民法院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人民法院

○一八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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