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2017年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方案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隶属于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管的独立设置的国有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有航空制造工程系、航空维修工程系、航空电气工程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经济管理系、基础部、体育艺术部、政治理论课教学部,面向国防工业和地方经济建设开设有33个专业。学院坐落在国际旅游名城张家界市市中心。
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监督指导和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协调、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学院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
(三)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四)身体健康,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见附件)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7年7月18日至7月20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大庸桥办事处热水坑居委会张家界航空职院饮食服务中心五楼512室)。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
现场报名:请应聘者自行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表格下载中心下载《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同时请提供本人身份证、成绩单(成绩单须有毕业学校教务处的审核盖章)、学历学位证(需提供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证明;所有学历需提供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历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直接到我校组织人事处报名。
网上报名:请将现场报名所要求的资料及填报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以邮件附件形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投递到招聘电子邮箱zjjhyzzrs@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自动控制+张三+XX系(部门)+XX岗位)。应聘者须在参加考试前携带原件到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进行核查。
应聘人员提供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在读的全日制非2017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
每个应聘者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三)资格审查: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方法
1、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的比例。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主管部门和政府人社部门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岗位计划。
2、考试方式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各占综合成绩的50%)。
笔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应聘岗位专业知识(其中应聘宣传统战部干事、辅导员和科研干事岗位,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写作)。采用闭卷方式。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及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岗位的匹配性等。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学院网站公示。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办法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及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者,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六、公示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和体检与考核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享受学校同类人员待遇。
咨询电话:0744-8255129(学院人事处)
举报电话:0744-8257357(学院监察室)
0731-88955337(湖南省经信委人事处)
0731-88955382(湖南省经信委监察室)
附件:2017年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岗位(非专任教师)、计划及要求一览表
张家界航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 7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