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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日期:2017年06月28日 浏览:

 

张家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根据《湖南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印发<湖南省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42号)精神,现就张家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方式

  张家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由市、县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相关招录单位分级负责组织实施。

  二、体检对象

  法检两院、选调生的入围体检对象见张家界红星网http://redstar.zjj.gov.cn/。其他职位的入围体检对象见附件《张家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面试时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体检人员最低面试分数的,不能列为入围体检对象。

  三、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1、法检两院、选调生职位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由市委组织部确定,以市委组织部通知为准。

  2、市直职位由市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为2017年7月1日。请报考市直单位参加体检的考生于当天早上7:00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地点为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力资源市场大厅。

  3、区县职位(不含法检职位)由各区县具体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和集合地点由各区县确定,以各区县通知为准。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科学安排好出行时间,务必准时到达集合地点,如因非特殊情况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按自动放弃体检处理。

  2、体检前一天要素食、禁酒,避免剧烈运动,晚上10时后不再进食,体检当日空腹(不吃早餐),若因考生的原因致使体检结果不准确,由考生承担责任。

  3、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前,体检实施机关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怀孕考生,事先告知体检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

  6、准备一定的体检费用(预带500元),多退少补。

  7、参加体检的考生要保持通讯畅通,并及时与报考当地人社局联系。

  张家界市人社局联系电话:0744-8230179

  永定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44-8596681

  武陵源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744-5628725

  慈利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44-3237278

  桑植县人社局联系电话:0744-6237686

  五、考生应检纪律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考生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录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4、体检过程中不得携带、使用任何通讯工具。

  5、各考生家长、亲属和朋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考生如违反上述纪律,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体检不合格论处。

  附:张家界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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