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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日期:2017年06月10日 浏览:

2017年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积极为我市新农村建设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我市拟公开招募23名高校毕业生到乡镇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17年我市计划招募“三支一扶”大学生23名。具体岗位详见《2017年张家界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附件1)。

二、招募对象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主要为张家界户籍的全国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2015年、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二)招募条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志愿到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符合招募岗位专业和其他要求

5.身体条件符合岗位需求。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6月20日至6月22日。

(二)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毕业生以进入高校前户籍所在地为准,2015年、2016年毕业生以2017年6月8日以前户籍所在地为准。

(三)报名要求

1.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时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的报考人员应提交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提交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考试。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同时提交近期同底免冠照片3张。报名表登录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zjj.gov.cn/)下载。

(四)资格审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四、招募程序

(一)考试

招募考试只考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考试时间:2017年7月8日(周六)上午9:00-11:00。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在报名地点领取,领取时间为2017年7月5日。

3.考试内容:以公共基础知识为主,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管理的基本素质,涉及哲学、时事政治、法律、经济、公文常识等基本知识。

4.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募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募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加考条件:如果某岗位出现考试成绩并列,又不能将全部并列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对成绩并列者加考一篇作文,以作文成绩的高低择优确定体检对象。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

(1)体检人选。考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募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3)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体检结论有异议者,可在知道体检结论起3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书面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针对有异议的项目进行,且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招募资格。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考察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相关部门出具证明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报考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考察结束,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做出考察结论。

同时,考察组要认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招募岗位报考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有效。

3.体检或考察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列为拟招募对象。出现的岗位空缺名额,由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后,按照招募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可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三)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并在市、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四)培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上岗前集中培训。

        (五)派遣及待遇

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遣到基层服务单位。“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基层服务期限为两年,服务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基层服务单位。

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按照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的标准执行,并享受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报考公务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享受专项计划等优惠政策。

五、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参加笔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笔试和体检。

2.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政策咨询电话

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刘  政0744-8596681

武陵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  丹0744-5618037  

慈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  英0744-3237280

桑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廖声才0744-6241082 

       附件   1.2017年张家界市“三支一扶”计划岗位表

  2.张家界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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