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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市公安局2016年招聘193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日期:2016年08月07日 浏览:

为进一步充实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力量,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张家界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张家界市公安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93 名(市局机关77名,交警支队116名)。具体的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张家界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职位信息表》(附件2)

二、招聘条件

警务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至1998年6月30日出生,有特殊岗位要求的除外),现在张家界市公安局局属单位工作的临聘人员,工作年限可以作为放宽年龄的年限(最多不超过5年);

(四)勤务辅警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职辅警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五)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优秀退伍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聘用;

(六)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三)、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四)、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严重犯罪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五)、其他不符合警务辅助人员招聘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8月8日至 8月12日 。

(二)报名地点:张家界市公安局一楼大厅(前栋)。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和身高测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可自行在张家界公安信息网(www.zjjga.gov.cn)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

(三)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资格条件,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所取得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凡材料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笔试、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2、笔试内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勤务辅警岗位只考客观题,文职辅警岗位加试作文题。

3、报考警察公共关系处、科信支队、刑侦支队的专业技术人员,笔试前先进行专业考试及面试。报考警察公共关系处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专业考试及面试成绩排名1:2的比例参加笔试。报考科信支队、刑侦支队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笔试。

专业技术人员考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面试设2道考题,时间为5分钟。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2、报考警察公共关系处的人员综合成绩=专业考试及面试成绩×0.8+笔试成绩ⅹ0.2。

3、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六、体能测试、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试和体检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2、报考警察公共关系处、科信支队、刑侦支队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考试及面试成绩(或综合成绩)合格后直接进入体检,其他岗位人员凡不参加体能测试和体检以及不在规定的时间按要求完成体能测试和体检,或是在体能测试和体检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

3、体能测试和体检依据标准:

①体能测试参照人社部发〔2011〕48号《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文职辅警、勤务辅警成绩按年龄标准分别放宽20%、10%,不达标者为不合格)。

②体检参照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4、体能测试和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审

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职位的要求,对其进行政审。

八、聘用

报考人员经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和政审合格后,报局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拟聘用人员由市公安局警官培训中心进行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后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与市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4年,试用期为6个月。

九、相关待遇

(一)报考交警支队一大队、二大队、监管中心勤务辅警岗位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1200元,报考其他岗位辅警人员的月基本工资为1500元。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发放月基本工资的80%。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层级发放层级津贴;

(二)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从警务辅助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

(三)试用期满,按月度和年度考核的等级,给予相应的考核奖励;

(四)警务辅助人员每月加班补助据实发放,值勤津贴、伙食补贴享受用工单位民警同等待遇;

(五)警务辅助人员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休息的权利。

十、本公告及相关事宜由张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景元,联系电话:0744—8248094,18874487688

 

张家界市公安局

2016年8月5 日

附件1:张家界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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