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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41名雇员公告

日期:2016年07月18日 浏览:

 为优化人员结构,引进优秀人才,大力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根据工作需要,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雇员。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

  二、招聘计划

  共计划招聘雇员41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招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2016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说明:1、35岁以下是指1980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5年7月21日(含)以后出生。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截止计算至2016年7月21日。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不能视同为工作经历时间。有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

  3、学历学位要求为全日制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毕业;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内计划内统招正规全日制学历。

  (六)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2016年8月13日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硕士、博士研究生;

  5、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发布公告—网络报名—资格初审—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入职手续。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考务费,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3、网络报名时间:2016年7月16日上午9:00—7月21日下午17:00。

  4、网上资格初审时间:2016年7月18日上午9:00—7月22日下午17:00。

  5、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6年7月28日上午9:00—7月29日下午17:00。

  6、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在公开招聘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录取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7、开考比例: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到1:3(含1:3)方可开考。达不到比例的,则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8、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16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二)笔试

  1、笔试时间暂定为2016年7月30日(星期六)上午,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工程造价岗位、纪检监察审计局和投资评审中心工程审计岗位笔试科目为工程造价及审计方面的专业知识考试,满分100分;其他岗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满分为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各占50分。

  3、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2016年8月8日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8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 17:00)到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8月11日(上午9:00—12:00、下午 13:30—17:0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三)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

  2、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8月11日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本人的《2016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4、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四)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暂定2016年8月20日(星期六),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等。面试成绩低于70 分的考生予以淘汰,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程序。对面试时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平均分。

  4、综合成绩

  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五)体检与考察

  1、考试结束后,将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该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复检。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凡不参加体检或在体检中弄虚作假的,不得进入下一考察程序。经医院确认已受孕的体检对象保留体检资格,待产假期满再进行体检。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走访调查、谈话、查阅资料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4、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提出考察意见。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及考察结果,经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

  5、当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或体检、考察合格者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依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1、拟录用人选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职位名称、拟录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

  2、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的问题对录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3、此次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雇员制,不纳入编制管理,签订《聘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正式雇员;合同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续签《聘用合同》。

  4、某岗位经研究认为确无合适人选的,按照宁缺勿滥的原则,该招聘岗位可以空缺。

  五、薪酬待遇

  实行雇员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年度绩效考核合格及以上者,年收入12万元以上。

  六、组织实施

  1、本次招聘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具体招聘工作事宜,长沙高新区纪检监察审计局全程监督。

  2、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3、此次招聘将在长沙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cshtz.gov.cn/)“2016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专栏上发布招聘有关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

  4、本公告由长沙高新区组织人事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31)89755259、88995691、88995510

  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731)88995487

  监督电话:(0731)88995359

  原标题:2016年长沙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雇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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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长沙高新区雇员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2016年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专业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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