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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军转政策解读之家属住所在地房与安置地区

日期:2015年05月13日 浏览:

【经典案例一】

 

我爱人北京户口,婚前她买了房子,她的名字,在城六区。我能安置到城六区吗?

 

【专家解读】

 

配偶及其父母在婚前或者随军前已经具有了北京常住户口,即可安置到北京,只要军转干部被中央和北京市属单位接收,且配偶买房满一年即可安置到城六区。

 

【政策分析】

 

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基本政策》等文件,配偶婚前或者随军前有北京常住户口,可以接收。未被中央和北京市属单位接收,无住房、户口挂靠到非直系亲属名下的,购房时间不满1年(当年3月31日前),不能进城六区安置。军转干部确定被北京市属单位接收且配偶买房满一年即可安置到城六区。

 

【经典案例二】

 

我是外地进京军人,配偶为北京郊区户口,结婚满一年了,可我们没有房暂时也买不起,岳父母在郊区住,她单位在市区,单位附近租房住,那我这种情况生活基础怎么划定?想在城区安置的话怎么操作。

 

【专家解读】

 

生活基础在郊区县的,原则上在郊区县安置,(在郊区县有垂直管理中央、市属单位接收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荣立二等功以上者除外),军转干部可以考虑自身是否具备这些条件。

 

【政策解读】

 

根据《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基本政策》,生活基础在郊区县的,原则上在郊区县安置(在郊区县有垂直管理中央、市属单位接收的,边远艰苦地区工作10年以上、荣立二等功以上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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